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诱骗萝莉游戏攻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诱骗萝莉游戏攻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撩妹子做过最疯狂的事情是什么?
首先澄清一下,本人女,性取向,审美各方面都贼正常。
我上大一那年,着实无聊,注册了一个QQ小号,在附近的人那里挑了几个比较漂亮的妹子加了,有空就聊聊骚,我头像用的我哥,其中有一个萝莉,声音特软萌的那种,刚开始我用变声器和她语音,后来开始通电话,久而久之,她可能是喜欢上我了(毕竟女生最懂女生了,撩起来比男生好下手😨)要求和我视频,我一直以室友吵,寝室环境脏乱差等理由敷衍她,直到有一天,吼不住了,我就骗她说我有女朋友了,她哭了,给我发了几段语音骂我渣后,把我删了。
说实话,挺对不起她的,说不清那段时间自己是什么感觉,后来每次想起她都很内疚,这也是我现在几乎不喜欢和人聊天的原因。
然后奉劝渣男们,不要因为有趣,无聊,大面积撒网,随便撩女生,毕竟聊天太容易出感情了。然后也提醒下女生,不要隔着屏幕爱上一个人,毕竟你不知道那个人到底是只金毛犬还是一个比你还妖娆的妹子。
(那个15年网名叫cc酱的女孩子,对不起,不管你看不看的到,我都当我说过了,抱歉)
主播乔碧萝意外露脸事件,大妈扮萝莉,男人很好骗,看不出来有没有化妆美颜吗?
其实我觉得,是因为她一直没有露脸,因为男人这种动物都有好奇心,的心里因为不露脸声音好听就喜欢幻想,所以大多数人是被这种心里欺骗了,并不是男人太好骗,而是美颜,滤镜外加化妆品,实在是太厉害了,伪装了女人👩
7月25日,因遮挡意外,真实相貌曝光,引发网友热 对于主播乔碧萝事件。因为她之前直播的时候都是不露脸,都是找一张图片遮住了脸,露脸是一次,,和其他主播直播互动的时候的一次意外,更像是一次炒作,而且在没露脸之前日常本人晒照都是PS的,加之声音甜美。
有人说吴秀波和陈昱霖事件走到这地步,绝不是包养或小三的性质,大家怎么看?
绝世人渣,极品烂人
吴秀波无情绝义。
有钱包养小三已是招黑了,而为了保住那点钱而去害爱自己七年,睡了七年的女人坐牢,那是大逆不道,无情绝义之恶行。
一日夫妻百日恩,七年夫妻两世情。
你何以忍心将深爱了七年情人暗算入狱?真是世界最大的塞伦盖蒂保护区,也没这种绝情断义的动物,何况是人呢?
吴秀波应立即改正自己错误的行为,让爱你七年的情人回归自由。
然后补偿些青春损失费,以求心安为好。否则人鬼共愤。
从吴秀波将情人送进监狱那刻起,其人设已经崩塌。
现在做些补救以求世人原谅,或多或少可以减少部分影响。不然,越不舍得钱财,失去的将越来
首先声明:我憎恨小三!但吴秀波有家室公然出轨,一个老男人去欺骗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还设局害人进牢房,破坏了公序良俗、超越了人们对道德认知的底线!从另一个方面,也展示了某圈一些人的行为低级庸俗、混乱不堪的现状,对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已经不可小瞧!应该是出重拳进行整治的时候了!
个人以为,吴秀波确实无情无义,但是小三愚昧无知,枉顾法律和道德,也是蠢货一个!
我觉得,吴秀波撤销刑事诉讼,小三出狱是应该的!
但是不该补偿青春损失费,年轻的时候如果犯过感情的错,还是有机会改过自新的,她现在还年轻,娱乐圈不缺赚钱的机会,让她自力更生才是真的!
吴秀波这种劣质艺人,养小四小五小六的,估计出轨是习惯了,再加上心狠手辣得让人害怕!
觉得以后尽量转幕后吧,不要再混“偶像”届了,我怕看到了我得吐……
他也不知道是什么人的偶像!什么人能粉这么一个狠辣的东西……
心狠手辣到让人觉得恐怖……
朋友们啊,宁愿和无脑的蠢货做敌人!也不要和精明又狠辣的小人做朋友,跟个眼镜蛇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咬你一口……
请注意,这个女人已经被(涉嫌敲诈勒索罪)批捕,还有一个词很关键,“团伙作案”,相信没有大量证据,这样的词汇不会这么出现的。与什么事实婚姻,与什么婚外情,其实都没啥关系了。也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是什么样的团伙,勾结此女,反复多次的敲诈吴秀波呢?就这一次,也只针对吴秀波一人吗?或者说,只是头一次作案吗?
本来对这档子破事不感兴趣,但陆续接收到邀请,权当无聊一回。
民国一美汪精卫年少时颇有大志, 也很有原则,曾与他人组织进德会,搞了一个“八不”之规:不抽烟、不喝酒、不吃肉、不侠邪、不赌博、不当官、不做议员、不纳小妾。
这“不纳小妾”为什么作为一条行为准则?就是纳妾反映的是封建社会女性自我矮化依附权贵,属于腐朽没落的社会现象,进步男青年理应拒绝,只是这“八不”里面没有不当汉奸,后来汪精卫心安理得当了大汉奸。
一个当汉奸的都能做到不纳妾,说明一个人是按两套标准在做人,也就是平常所说的公德与私德。
公德暂且不论,私德是私人生活中的道德规范,通常以家庭美德为核心。主要指个人品德、修养、作风、习惯以及个人生活中处理爱情、婚姻、家庭问题、邻里关系等等方面。
私德其实也不就是自己的事。梁启超曾说:“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公德与私德是相辅相成。
现代史有个“甲申对”,郭沫若写了篇文章“甲申300年祭”,总结农民起义失败的原因,基本都是小有所成骄傲自满生活奢侈最后不行了,也就是私德出了问题。后来还有个“赶考对”,领袖提出了“两个务必”,即:“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目的是防腐败,防止因胜个人私德却出问题,最后丢失政权。
私德守不住,最终会影响个人的理想信念,进而毁掉自己的坚持,也会葬送自己人生最有意义的努力,这已被无数历史事件证明。
吴陈之间属于包养小三,还是属于重婚,这要看事件当事人怎么处理,基本属于不告不理范畴,重婚很少有公诉,没人告,就是包养,有人告,可坐实重婚,就看如何取证。
谁告?
除了姓吴的老婆,其他人都不适合。
这个事情曝光,有人认为是个人私德,属于个人自己的事,别人不应多话。其实不对。现在处在振兴关键阶段,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明星作为对社会有影响的人,他的行为对公众有示范引导作用,贪图享受,公然违背社会认定的价值观,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权且看作包养也是极坏的行为。
私德是一个人内里的品性,是公德的载体。陶行知先生认为:“私德不讲究的人,每每就是成为妨碍公德的人,所以一个人的私德更是要紧,私德更是公德的要本。”
看一个国家有没有希望,主要看民风。大家都忙着搞事业,都有自己的理想,都能遵守公序良俗,这个国家就兴旺发达。反之,乌烟瘴气就一事无成。
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
鲍某某这个案子根本没有什么扑所迷离的说法,两边对外说的话其实是高度一致的,只不过是站在各自的立场,把对自己诉求最有利的部分提炼出来,当成全部事实来陈述。
这种罗生门式的讲述,其实把所有信息堆到一起,就能看到事情的全貌了,一点都不复杂。
把现在双方所有陈述,以及各家媒体的报道,包括鲍某某放出来的QQ对话和电话录音整合起来,时间线如下:
2015年9月,跟李某某母亲QQ交流,商量收养女儿的事宜;
2015年10月,鲍某某跟李某某、母亲以及中间人碰头;
2015年11月,鲍某某将李某某带回北京同住;
2016年元旦夜,鲍某某跟李某某发生关系,当时李某某刚好年满十四岁。对此李某某认为是“性侵”,鲍某某认为是“双方自愿”;
2016年4月,鲍某某到山东烟台工作,李某某跟着一起搬过去,同住在烟台的公寓里;
2019年4月8日,李某某在烟台自杀,被他人救下,送警;
2019年4月9日,李某某在烟台市芝罘区某派出所说出了自己的遭遇,第一次立案;
2019年4月中下旬,办案警察打电话给李某某,叫她去领《撤案决定书》,“撤案没有道理”,她们希望再次立案;
2019年8月份,李某某找到了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的一位李律师;
2019年10月9日,在检察院的监督之下,李某某的案子第二次立案。
而可以确定的事实就是:鲍某某跟李某某母亲在QQ上聊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对方跟自己年龄差没有四十岁,所以无法构成收养关系,但鲍某某还是决定跟对方见面。也就是说,双方线上可能就已经把这事情从收养聊成了“童养媳”交易,这也是鲍某某最开始的目的。
鲍某某中间几个月跟李某某没发生关系,其实是在核实确认她的真实年龄,作为国际大律师的鲍某某,知道14岁是一个必须跨过去的坎儿,一旦不小心被绊倒在这里,自己将来就会倒大霉。所以在确定对方已经满14周岁以后,鲍某某迫不及待的跟对方发生了肉体关系,这里面一定有强迫成分,甚至暴力手段。但当时李某某没有能力反抗,而且鲍某某跟李某某的母亲有经济补偿,所以李某某没有报警。
之后李某某已经错过了最佳取证的时机,而且根据身份证生日和骨骼测试,李某某陈述的2016年年底,都已经过了十四岁。这时候要主张性侵成立,只有采集鲍某某强迫发生性行为的证据,但时间原因,这部分证据已经无法采集,这都是鲍某某精心策划的结果。
之后的电话录音,QQ对话也好,都是鲍某某故意留存和制造的,李某某在跟鲍某某发生关系后,因为自己没有反抗的能力,也没有去社会谋生的技能,所以只能依附于鲍某某,并且真的把他当成托付终身的对象。
后来鲍某某玩腻了李某某,打算彻底跟她们切割关系,所以李某某跟母亲才决定报警揭露这一切,但最有利的证据都掌握在鲍某某那里,李某某母女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凭着自己的单方陈述跟一个精通法律的人士进行博弈,直到如今的尴尬局面。
鲍某某或许掌握着非常有利的证据,而且也能在法律程序上得到最终胜利,但他这种丑陋的心态,利用自己经济和资源优势玩弄弱势群体的嘴脸,绝对不会被社会道德所容许。
因为有钱,所以可以钓出对方的贪欲,让李某某母亲把女儿交给自己。母亲在这里是失职的,但不代表鲍某某就是对的。
因为精于把握人性,所以对年幼的李某某精神控制,让她对自己产生爱人一般的依赖,形成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一样的心态,任由自己掌控玩弄。
懂得钻法律空子,让自己所做所为都无法形成法律上的罪责,典型的利用专业作恶,这是对法律最大的亵渎,这种人业务能力再强,也应该被行业唾弃。
鲍某某处心积虑的上演“忘年爱情”大剧,越是抛出各种有力证据,越是让人看到他变态下作的嘴脸。他在法律上的油滑经营,让他彻底失去了道德的底限,即使最后他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也永远会以“恋童变态”的形象,为万人所唾弃。
在南风窗的第一篇报道中,原文有这么一句话:
李星星的妈妈周娟,从4月8号接到警方的第一个来电“惊雷”后,
立刻从外地赶到烟台。她告诉南风窗记者,当时自己不想活了。
也就是说,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时,李星星的母亲表示自己是2019年4月8号接到警方电话,
才知道女儿一直被性侵了。
然而在这个问题附带的视频中,5分30秒的时候,李星星解释过,
在2017年的时候,李娟就知道女儿被性侵了。
很明显,李星星的母亲,在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的时候撒了谎。
可能有人又会拿出那套“完美受害者”的说辞,觉得出了记忆偏差很正常,
真的正常吗?你一个星期前中午吃的什么饭记错了正常,
但你会忘记你哪年参加的高考,哪年生的宝宝吗?
尤其是这种女儿被“性侵”的惊天大事,还特意跑天津找鲍毓明的父母讨要说法,
结果扭脸就会忘记了?
那么,既然2017年女儿就被鲍毓明性侵了,为什么2019年的时候 女儿还在跟鲍毓明在一起?
且在这个问题所附带的视频1分30秒的时候,李星星表示鲍毓明和妈妈是恋人关系,
霸道总裁爱上灰姑娘?不对,是灰的农村中年妇女?
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拍的好吗?
这件事,李星星是受害者,这点毋庸置疑。
一个14岁的女孩,面对的是一个40多岁,有中美律师执照的事业成功高管男人,
所以,无论是身体还是心智,明显是没有任何优势可言。
到底是不是性侵,我想我们心里也自由定论,但这件事李娟作为女孩母亲,
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没有直接导致女儿被性侵,
但至少起了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
这件事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所以我们作为吃瓜群众,不必过度猜测,
只需静待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就好 。
不用找证据,不论女孩是否愿意,鲍都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1.小女孩十四岁,即使心甘情愿,你四十多岁的男人如何下得了手?何况俩人还以父女相称。
2收养小女孩明显是蓄谋已久,怎么不收养几岁的女孩或者男孩?
3早不动手晚不手,为什么单单等到小女孩刚过十四岁的生日动手?作为律师很清楚过了十四岁就不是幼女了。
4鲍事业有成,仪表堂堂,学历又高,四十多岁了不结婚,心理上就没缺陷么?找个老婆生个孩子不行么?一个成功的单身中年男人不要家庭却收养个十来岁的养女?
5当养女告发鲍强暴后,为什么俩人还住在一起?即使女孩无知,你一个企业高管,高级律师也无知么?如果是常人早拉开距离撇清关系了。
6微信聊天记录证据?看来鲍有备而来,很善于搜集证据,防患未然。但是都知道聊天记录也是可以伪造的。
7鲍说女孩讹诈他钱?还是逼婚?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去讹诈一个社会经验阅历丰富的律师的钱?还是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孩去逼婚一个四十多岁事业成功的单身中年男人?多少有钱有貌的成年女人都驾驭不了的一个男人,被一个十四岁的女孩逼婚!?
事情的种种迹象倒像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圈套,当今社会贪慕虚荣的女孩是很多,也容易掉进一种表象的诱惑里,但是十四岁也太年轻了吧?既然是圈好的的套,必是会猎物掉进去,不是这个女孩也会是另一个女孩。四十多岁事业成功,一表人才,单身不娶,收养临近成年的养女,难道不是为了某种目的吗?不是心理扭曲是什么?
这个案子分三个阶段:
1.案子刚曝出来给我们看到的信息是养父强奸14岁养女,这样乍一看,养父罪大恶极!女孩完全现在被剥削被强迫的位置!非常悲惨!(女孩给出了点图片的证据,从女孩角度媒体给出的信息)
2.随着案子进一步发展,更多的证据被爆料出来,原来养父并不是养父,而是大人之间的交易!大家觉得女孩好惨,被两个大人当作交易物品出卖!还是处于被迫状态!(大叔给出了有力的证据,更多的认证出来说明,同时女孩方面也有口头上的说法)
3.案子发展到现在,又有了更多的证据!女孩因为这个交易过上了奢靡的生活,由于自己的任性惹怒了易主,易主想结束关系,于是女儿觉得好日子到头了,不想结束于是想出各种办法,最后实在挽回不了就给了一口价,但是价太高易主不同意,双方闹得不愉快,女孩当要破釜沉舟了!(大叔爆出了电话录音,两人的关系浮出水面)
总结!奉劝各位大叔不要再打18岁以下女孩儿的主意了,首先14-18岁的女孩已经非常成熟了,你也经不起诱惑而且在舆论当中占据了绝对的上风,这个小女孩在未来又可能利用这个无论上风搞到你身败名裂,哪怕给了自己觉得的足够的物质付出你终究是做出了不道德的事情!20岁以上的姑娘跟你在一起会用成年人的思想和你在平等的位置考虑问题,而小女孩永远觉得自己是小女孩,你就是欠她的!
这件事又可能大叔没有触犯我国现有的法律,但是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逃得过法律的制裁逃不过道德的指责,不管小女孩是不是反咬一口,这位大叔终究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大叔很有可能不能定罪,但是最后没有赢家!
鲍某明律师说自己是受害者,谁信?他妈和姐姐己经把话说明。等小女孩到年龄在结婚,是标准的旧社会遗毒“童养媳"。先强奸已成实事,而后威胁+金钱诱惑,奸淫少女长达三年。三次报警都不能救小女孩于水火,最后选择自杀来证明无奈!苍天在天,鲍某人这个衣冠禽兽丧尽天良,是个心理变态的大魔王。虽精通法律也难逃法网,送他一句话"玩火者、必自焚“才是他鲍某人最后的下场!
如何才能找到富萝莉并且和富萝莉成为好朋友?
在微博贴吧头条QQ等网络媒体上发嘲讽钓鱼贴,说奥利给是一种高贵的食物,鄙人有幸远远观望皇亲国戚食用过,在我心目中只有公主殿下才配享有,你们这些穷逼估计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然后你就会收获一打萝莉,虽然不知道富不富,但是够傻好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诱骗萝莉游戏攻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诱骗萝莉游戏攻略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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